商報濟南消息(記者張雯雯)昨天記者從煙臺市紀委獲悉,煙臺市出台《領導幹部保持通訊暢通規定》,領導幹部通訊方式不暢,單位辦公室又不知去向的,電話三次打不通予以誡勉談話,並取消當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規定明確要求領導幹部無法及時取得聯繫,單位辦公室又不知去向的,視為通訊不暢。一個年度內第一次給予警示批評;第二次通報批評;第三次予以誡勉談話,並取消當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原標題:手機三打不通,將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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