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樂山11月24日消息(記者潘毅 劉濤)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峨眉山“清音平湖”景點十年前修建時,村民楊秀彬家的房子被拆遷,在2007年與景區管委會重新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中,楊秀彬家按約定退還之前的拆遷補償款,管委會幫他們建同等面積、裝修標準的新房,可是,楊秀彬卻至今沒有住進新房。到底什麼原因讓楊秀彬家遲遲難以落戶新家?
  最初興建清音平湖時,峨眉山景區管委會與涉及拆遷的幾家達成的協議是給被拆遷戶拆遷補償款,隨後2007年根據實際情況,與部分家庭簽訂了新的拆遷協議。協議中寫明,被拆遷戶將拆遷補償款退回,甲方也就是峨眉山管委會在安置點為其建造面積、裝修標準相同的房屋。但是這麼多年來,其他人的新家陸續建好,但是楊秀彬一家卻遲遲沒有得到安置:
  楊秀彬:我們這裡管理部門,他們的理由就是,他們屢次去協商但協商不成,意思是他們是儘力的,就是沒協商好。
  楊秀彬一家平日里就靠在峨眉山上擺一個攤位過活,由於家中經濟條件無法負擔起重新找地方建房的開銷,這十年來,一直處於居無定所的狀態:
  楊秀彬:以前至少還一個攤點,就是賣工藝品、紀念品。我們就是搭棚子嘛,以前把我們安置在對面家,對面家開了農家樂之後,叫我們搬出來,我們去找政府,找管委會的時候,他說你們村來解決。找村裡,他們說誰叫你拆的房子你就找誰,我們就只能在橋旁邊搭個棚子(住)。
  截至記者發稿,楊秀彬一家仍表示,要將他們安置到哪裡,現在還不明確。峨眉山管委會宣教局副局長周健表示,近一個月來都在抓緊協調處理方案,將在近期完成安置:
  周健:明天正式簽協議嘛,準備在峨眉小鎮統一安置,就是在(山下)黃灣的地方,因為土地一直協調不下來。  
  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局長張橋承認,楊秀彬家十年未能安置的現象的確存在,稱最大難度還是在於在當地找不到合適建房的土地:
  張橋:不同的情況,不同土地涉及到的當事人不同,工作開展就不一定進度是一個水平線,王明蘭,也就是他兒媳婦楊秀彬,他家宅基地落實起來比較困難,我介入後從去年到今天到今年都在協調。他家宅基地涉及到的面比較多,村組協調一直沒停。
  對這一說法,楊秀彬家表示不理解——原先他們家的自留地,在拆遷中被村委會收回,直到去年開工建設了三幢別墅,至今未啟用——為何就騰不出一塊地方能給他們建自己住的房?
  楊秀彬:我們要求在我們的(自留)地修,當時同意,同意後,不知他們怎麼搞的,又叫不在我們這裡修,村長隊長都說,有泥石流滑坡,為了我們的安全把我們轉移到那裡去,我們也不知道後來他們怎麼就建起了三幢別墅。
  峨眉山景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局長張橋表示,這塊自留地沒法給楊秀彬家建房——因為在拆遷時已經被村集體收回作為集體經濟用地:
  記者:咱們協調地這麼困難,有沒有可能在他的自留地上給他建?
  張橋:當時規劃,他那個位置是集體經濟的位置,因為徵地的時候村上要發展,組裡也要發展,除了村民個人要發展,集體也要發展,這樣考慮的,集體經濟的位置,不是個人的,承包只是使用權。集體提出了規划上的相關內容,是集體經濟。  
  在集體經濟用地上建起三幢別墅是作什麼用途?記者看到,這三幢別墅都是三層獨棟小樓,每層的格局都是一個客廳,一個卧室,一個廚房和一個衛生間。但是在一份別墅承建單位向峨眉山管委會規劃建設局提交的“關於運輸材料進山的申請”中,卻寫明承建的是“當地村委會用房工程”。
  記者:(跟村民說)我要用作集體的用地,所以他的房子沒法建,但是集體把土地拿來改成了別墅。
  張橋:我不是當事人,這個問題我不好說,可能是他當初報批的時候是(村委會用房),之後變的。
  集體經濟用地,別墅,村委會用房——這三個似乎關聯不大的詞,最終卻同時集中在湖邊這三幢獨棟小樓上。張橋表示,三幢別墅相關問題,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
  張橋:(紀委)現在正在調查過程中。
  記者:紀委什麼時候調查這件事的?
  張橋:當時六七月份那段時間,群眾反映意見的時候。反映出來就(調查了)。之前也有過調查有過瞭解,不是說沒查過。  (原標題:峨眉山景區改造:搬遷戶十年未獲安置 全家搭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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